因工作需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判執行輔助人員30名(其中執行崗位6人、立案信訪崗位4人、駐外法庭5人,以上崗位僅限男性。其他審判崗位不限),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現將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愿意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無違法犯罪記錄和被開除公職記錄;
4、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及擅長文字、計算機、有司法實務工作經驗的優先;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為勞務派遣形式;
2.月工資3000元,包含個人承擔的五險;
3.提供集體宿舍;
4.統一配發制服;
5.簽訂合同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錄用;不合格的,不予錄用。每年進行考核,合同期滿因工作需要且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正式錄用后,根據每年業績考核及工作年限,可給予績效獎勵。
四、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為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報名者需填寫《招聘審判執行輔助人員報名表》(附后),注明報考崗位。
報名人員需將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獎勵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的電子版發至cqfy001@sina.com。
五、資格審查
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按要求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六、考試方式、考試程序
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考試。考試時需攜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A證原件、獎勵證書、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一份。
本次招聘考試由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組織,采用筆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具體程序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確定,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流程將在長清區政府網(www.changqing.gov.cn)上另行公告。對出現的差額可以依次遞補。
七、體檢、考核
本單位按照崗位要求組織相應的體檢和考核工作。體檢標準根據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參照公務員體檢的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費用報考人員自理。考核重點是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內容。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規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和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長清區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可以撥打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監督電話:87229076。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長清區人民法院審定后,采取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的形式進行管理。
咨詢電話:0531-87202012。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