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務工作培訓會議”精神以及《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結合我系具體情況,制定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我系成立以系主任為組長、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參與的由4人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并進行現場巡視,重大問題實行集體決策。
(二)我系在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成立由5人組成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在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筆試、面試(包括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二、復試工作要求
我系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已制定的復試工作方案,認真執行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初試成績加分項目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改進評價方式方法,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加強誠信評判,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嚴肅處理作弊考生,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教師的遴選
復試教師由我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選定。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
(二)培訓方式及內容
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教師的全員業務和紀律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培訓分兩步進行:首先由系秘書對我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培訓;再由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及系秘書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參與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教育,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使招生導師明確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三)命制復試試題
我系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17年碩士考務培訓手冊》相關內容),確定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包括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
(四)確定參加復試資格條件與考生名單
我系將在規定的時間內(2017年4月6日之前)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
(五)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系對復試考生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證明樣表請見我院網站文件下載,入學前交驗畢業證書>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系將要求考生在2017年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網上報名信息中民族欄應與身份證民族項填寫一致,復試時不得更改。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其工作單位所在的民族自治地方請參見“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見研究生院網站文件下載處)。
同時,我們將嚴格執行有關初試總分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的政策,并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相關證明材料予以留存并上報招辦。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我系復試在我系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與監督下進行,并由我系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首先向我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申訴,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復試工作開始前,我系將向本系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介紹招生工作政策、復試工作方案以及有關工作流程。我系在復試工作辦法中將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和受理舉報部門的通訊地址,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將及時處理、解決并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我系已制訂復試、錄取工作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認真妥善處理好復試、錄取環節的爭議,把握好政策界限和策略,避免炒作,引發不穩定因素。
四、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要求
我系參加復試的考生,其初試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所劃定的分數線。我系根據本系考生情況、培養要求,確定本系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復試地點: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會議室
(三)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分筆試和面試(包括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復試總分為400分,合格線為240分。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總分150分,合格線為90分。面試總分為250分,其中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占50分,面試合格線為150分。
(1)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必須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按時上報招生辦;
(4)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在復試中,復試小組在面試時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己藘热輵忌恼螒B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我系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將進行認真核查,把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主要內容
我系擬充分發揮復試的選拔作用,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我系生源特點,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同時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復試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大學畢業論文和發表論文情況;
(3)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包括聽說能力;
(5)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我系將采取分類細化指標、量化打分的形式,對考生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養進行評價。根據碩士生專業面試考查評價表的考查內容,對考生進行評價,并最終確定面試成績。
(五)政審及體檢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復試期間同時進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體檢由系里指定的醫院進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在體檢之前,我系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流程做好相應的各項工作。
(六)成績的評定及計算
1.復試成績為筆試和面試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碩士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總分500分)和復試成績(總分400分)之和。
(七)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
初試成績占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總和的55.5%,復試成績占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總和的44.5%。
(八)錄取人數的確定
我系嚴格執行研究生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計劃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人數為2人。不在招生規模之外對考生承諾預錄取。
(十)錄取信息公開
在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我們將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和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完善工作程序和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我系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由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進行。我系在認真制訂復試工作方案的基礎上,及時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復試工作辦法,并在我單位網頁開辟專欄,向社會公布我系復試錄取辦法、參加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我系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天。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公布時間:復試工作辦法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于我系復試(2017年4月6日)前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于我系復試后(2017年4月7日)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公布方式:網上專欄公示(http://bjs.cssn.cn/)
(十一)監督電話
1.邊史系咨詢電話:65275966
2.邊疆所監督、舉報電話:65277252
3.受理舉報部門通訊地址:北京先曉胡同10號(郵編100005)中國邊疆歷史系
本方案內容如有更改,以邊史系的解釋和通知為準。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中國邊疆歷史系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