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原則
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素質考察的基礎上,對學術型研究生突出考核其專業素質和學術創新潛力,對于專業型研究生突出考核其職業潛能和實踐創新能力。
二、復試組織
1.學院成立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安海忠,副組長姜孟、王琴、雷平、吳三忙,成員高世葵、葛建平、孔銳、林文、孟磊、閆晶晶、張雪梅、趙連榮(按姓氏拼音排名)。
2.學院成立應用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會計學、公共管理等6個學術型研究生專業復試小組以及MBA、MPA、法律碩士等3個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復試小組,負責本學位點的具體復試工作,其中,法律碩士與法學學術型研究生專業復試小組合二為一,成員相同。
三、復試對象
復試對象包括:
(1)報考我學院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劃定的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公共管理碩士(120400)初試成績應達到371分)。
(2)申請調劑到我院且收到我院復試通知的考生(調劑到我院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含法律碩士)、會計學的考生必須為211或者985院校畢業或在校生,調劑到我院MPA、MBA的考生必須為二本及以上大學畢業)。
四、復試辦法
考生按照專業類別統一進行復試。各專業錄取人數與復試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1.2。
學術型研究生復試分為專業課筆試、專業和綜合素質面試、外語測試三個部分,各占復試成績的30%、50%、20%。
專業型研究生復試包括政治理論、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和外語口語測試。法律碩士不考政治理論;MBA、MPA無專業課筆試;法律碩士的外語口語測試同學術型研究生統一標準、統一組織;MBA、MPA的外語測試與專業綜合面試同場相繼進行,不單獨組織。
專業課筆試主要考核學生專業方向的理論與知識,專業面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學科基礎理論與知識、學科思維方式、分析問題的能力等,外語口語主要考核學生的口語能力。
五、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復印件紙型為A4,身份證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3)應屆生還需攜帶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4)往屆生還需攜帶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由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若無工作單位,需由檔案存放管理部門提供檔案內存放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的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存放管理部門公章。
(5)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一份。經在教育部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 核查,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4月8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
(6)“大學生士兵計劃”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六、錄取
1.根據各專業的招生名額,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開排隊錄取。
2.學術型研究生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其中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30%+專業面試*50%+外語測試*20%。
3.專業學位研究生:
MBA/MPA錄取總成績=(全國聯考總成績÷3+復試總成績)÷2,其中復試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80%+英語口試成績*20%。
4.法學學術型研究生名額錄取滿額后,可根據情況錄取到法律碩士專業。
5.凡報考并進入我校復試的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全日制研究生,如果后續不能錄取到全日制研究生,如有意愿調劑和錄取到本專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請務必在各學院復試報到時在教學秘書處進行事先登記,否則不予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的調劑錄取。
6.同等學歷研究生以及跨專業的學術型研究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加試課程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7.有下列情況的,不予錄?。?/p>
(1)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2)面試或筆試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考試作弊者;
(5)其他違反國家研究生考試相關規定者。
七、其他
1.考生27號報到,27號晚專業筆試,28-29號專業面試,30號上午體檢。
2.MPA/MBA考生復試時間:3月26日(周六)上午專業課、外語口語面試,下午政治理論筆試。MPA/MBA體檢時間3月27日。
3.不在復試名單之列的考生,請抓緊時間調劑外校,學院不再另行通知。
4.其他有關復試的通知,請查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人文經管學院”網頁以及我校招生主頁院系招生公告。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