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7年1月9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報了該省醫保個人賬戶活化政策,明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用于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也成為國內率先出臺政策允許家庭成員之間醫保資金進行共濟互助的省份。
【解析】
禁止醫保賬戶資金借與他人使用的初衷,其實就是防止醫保資金被隨意套取濫用,這是基于加強監督管理的考量。然而,這樣的考量卻是以犧牲家庭倫理和法治為代價的,因此,必須加以反對并及時糾正。
醫保“家庭共濟”可有效提高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率,有利于政府部門對職工醫保的規范管理,更好地做到醫保資金專款專用,抑制醫保資金用于購買生活用品的社會歪風。對政府而言,這是關心群眾生活、解決群眾疾苦、惠民利民的好舉措,也是給了百姓又一民生福利。“醫保共濟”讓群眾得到了實惠,讓政府贏得了信任,實為雙贏之舉。
除了可以家庭共用,購置保險、進行養生和體育健身之外,還應從宏觀上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之間的結構關系,適當增加統籌基金的繳費比例,降低個人賬戶的返還數量,或者對個人賬戶的返還結構進行調整,對特殊群體給予照顧。在綜合平衡與全盤統籌之下,激活醫保個人賬戶才會更有活力與張力,并讓公共管理的智慧得到淋漓盡致的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