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地點
2017年6月2日在丹東廣播電視大學北校區(丹東市元寶區崇興街1號,市第十八中學旁)進行考試,考生請在上午7:30報到,考生名單詳見附件。
二、考試說課教材
小學語文:現行小學五年級上下冊;
小學數學:現行小學五年級上下冊;
小學美術:現行小學五年級上下冊;
小學信息技術:現行小學五年級上下冊;
初中語文:現行《語文》八年級上下冊;
初中數學:現行《數學》八年級上下冊;
初中英語:現行《英語》八年級上下冊;
初中化學:現行《化學》九年級上下冊;
初中歷史:現行《歷史》八年級上下冊;
初中美術:現行《美術》八年級上下冊;
初中信息技術:現行《信息技術》八年級上下冊;
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體育與健康、音樂現行高一教材;
高中美術:現行高中美術教材(繪畫);
三、考試內容和辦法
1、說課。申請人根據抽取的說課題目,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說課。說課準備時間為60分鐘,說課時間為15分鐘。
2、答辯。說課結束后,專家針對說課內容、專業思想、專業能力、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等內容現場提出問題,申請人進行答辯。答辯時間為5分鐘。
3、面試。在說課和答辯的同時,專家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重點考察儀表儀態、教態、語言、板書等內容,對于音樂、美術、體育等學科的申請人,面試時可進行專業特長測試。
4、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評測。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教育教學實踐評價手冊》,由學科專家組對評價的內容進行評測。
四、考試結果審核和認定
依據實際操作考試成績和申請人提供的教育教學實踐評價手冊進行核定。兩項均采取百分制,考試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兩項成績都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兩項或其中一項未達到60分為不合格,全部合格后為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考試要求
1、任何人須關閉手機,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和交談,與面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2、上午的考生必須在7:30報到。報到時間超過15分鐘后,未到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說課教材和說課用筆,未攜帶說課教材者后果自負。
4、考生不得攜帶已準備好的說課稿等資料參加考試,說課稿件現場進行準備,禁止攜帶任何電子產品。
5、說課過程中必須要有板書;
6、考生進入考場,只可報所抽的考試順序號,不允許自報姓名和其他自然狀況。
7、說課不能超時。
8、凡有考生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和成績。
附件:
《2017年丹東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生名單》
丹東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