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應 聘 須 知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7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莘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在資格審查時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4.“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7年6月5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中應聘教育類崗位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7年6月5日前取得證書或者獲得證書編號)。
6.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8.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1寸近期單色背景免冠照片,并且與進入面試后資格審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崗位性質欄里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醫療類,C代表藥學類,D代表檢驗類,E代表中醫類,F代表護理類,G代表教育類。
10.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的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在聊城市入伍的莘縣籍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參軍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回學校完成學業并取得畢業證書的),退役后3年內參加莘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1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莘縣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鄉鎮小學教師崗位,不受莘縣戶籍、教師資格證的限制。
12.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須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6月5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報考教師崗位的還需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學歷學位證、戶口薄、身份證和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及縣武裝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13.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經網上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情況攜帶低保人戶口本、身份證及低保證(原件、復印件)、發放低保金的銀行流水賬單或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復印件)于2017年6月8日(8:00—12:00)到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校畢業生就促進科(原勞動局北四樓)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14.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5.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匯總表》)。
16.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7.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8.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并按規定上報。
19、關于縣直公立醫院聘用后如何管理?
對于縣直公立醫院確定的聘用人員按照深化公立醫院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20、縣人民醫院醫師、護理崗位為什么分組?
因縣人民醫院醫師、護理崗位招考計劃較多,為方便組織面試,需分組招聘。兩組崗位性質無差別,但需按組分別聘用。
21、筆試考試內容是什么?
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22、鄉鎮小學部分崗位為什么分組?
由于鄉鎮小學部分崗位招考計劃較多,為方便組織面試,進行了崗位分組報名,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崗位匯總表》備注的招聘單位,選擇相應崗位報名。
23、報考教師崗位對教師資格證有什么要求?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4.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莘縣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5、其他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招聘期間聯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將新的聯系方式發送電子郵件到sxsyzp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