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類別 | 所需資料 |
| 應屆畢業生 | 持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暫緩就業畢業生,持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 |
| 社會人員 | 持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
| 注:1.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2.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需提供就業協議、勞動合同、報到證、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參照《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附件5第一條第2點)。 4.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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