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號)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自治區將于2016年6月開始選拔招募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人員,為確保招募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募對象
(一)2017年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二)2017年區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籍應屆畢業生。
(三)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且尚未就業的內蒙古籍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熱愛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服務工作。
(三)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
目前已在公益性崗位和各類服務基層項目中服務的人員、服務期滿人員、服務期未滿中途脫離崗位人員、在讀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圍內。
三、招募人數
2017年,全區計劃招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5000名(各盟市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主要到基層蘇木鄉鎮(街道)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志愿服務、社區矯正、社區禁毒等民生工作。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應按照規定期限(服務期為2年,時間從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必須服從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服務單位的管理。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離開服務崗位。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就業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服務期間生活待遇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由旗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為其發放每人每月2500的生活補貼,同時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人員一次性安家補貼,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各旗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和服務單位的協調,有條件的服務單位要為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人員盡可能提供與本單位人員相同的工作條件和免費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的生活條件。
六、招募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6月7日—6月12日,應往屆畢業生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 )進行網上報名。
6月20日—24日,考生從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考試免交報名費和考試費。
具備相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只能參加 “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其中一項,不得兼報。
1.對報名參加招募考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高校畢業生,在考試總成績上加5分。
2.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特困職工優待證》家庭的子女;經民政、扶貧部門確定的農村牧區低保或農村牧區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經教育部門認定大學生在校期間有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經民政、殘聯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
3.同時符合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只允許填報其中一個選項,未按照規定填報的,不享受以上任意一項按比例招錄的政策。
4.考生應根據家庭所在地等實際情況,選擇報名服務盟市,考生可自主選擇盟市考點。
七、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
(一)全區公務員考錄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二)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
(三)在服務地參加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不受盟市、旗縣戶籍限制。凡在自治區境內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
(四)未落實工作單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為其提供免費的代理服務。
(五)在今后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