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須按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的招聘崗位需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威海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等。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等(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提交《就業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
3、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同意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附后)。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