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7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州省2017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以下統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7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實施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公務員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安順市公務員招考辦負責組織并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時間:2017年6月15日至6月17日(9:00—17:30)。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6月20日(9:00—17:30)。
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安順市公安局7樓715室(政治部辦公室);
2.報考司法警察職位及其他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安順市勞動力市場(西秀區中華東路金鐘廣場門口湘南酒店旁)。
三、資格復審的對象
按照《招錄簡章》規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一。
四、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的《報名信息》(在線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條形碼標識)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與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錄簡章》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以下情況還需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一)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2)。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在職公務員的,須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注明招錄年度(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3年招錄的公務員,2014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3年),并提供錄用文件。
(二)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做出相應說明。
(三)報考職位要求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委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五)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提供退伍證和戶籍或生源為貴州的證明材料。
(三)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安順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as.l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和安順市黨建網:(www.asdj.gov.cn)上公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簡章,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到相關網站查閱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進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
0851-33283359(安順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51-33282485(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
0851-33501528(安順市公安局)
監督電話:0851-33602167
安順市公務員招考辦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