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貫徹落實鹿城區委、區政府關于全區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以及“白鹿引才計劃”系列部署要求,啟動并全面推進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進一步加強全區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推動鹿城教育高位、優質、均衡發展。經鹿城區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引進優秀教育人才50名(暫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通過公開選調(選聘)的方式,引進一批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優秀教師或校長。
二、引進人員資格條件
在全國范圍內,凡符合以下任一資格條件者,即日起均可報名。
(一)獲得省功勛教師、特級教師,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二)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名校長、市名師、市名班主任,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三)市教壇新秀(地級市,下同)、市教壇中堅,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四)京、滬、蘇、浙四省(市)省級及以上優質課一等獎獲得者;縣(市、區)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市學科骨干教師(地市級),縣(市、區)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以上人員均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系統在編在崗人員,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踏實,師德優良,身體、心理健康,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引進對象的年齡要求,原則上中小學教師在40周歲以下,幼兒園教師在35周歲以下,其中,特級教師或地市級及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學科帶頭人等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名校長、特級教師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引進程序
省功勛教師、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名校長、市名師、市名班主任、市教壇新秀(地級市,下同)、市教壇中堅(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根據鹿城教育發展需要,確定擬引進人選,采用考核與面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選聘),經體檢考察合格直接錄取。
京、滬、蘇、浙四省(市)省級及以上優質課一等獎獲得者;縣(市、區)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市學科骨干教師(地市級),縣(市、區)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以選調(選聘)的方式由區教育局組織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根據崗位需求按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政策及待遇
(一)選調(選聘)政策
調動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人事關系接轉及聘用等手續。如引進的教育優秀人才,人事工資關系調轉確有難度的,由區教育局、區人力社保局負責重新建立人事關系。
(二)優惠待遇
1.引進的教育人才享受鹿城區“白鹿引才計劃”政策待遇,或給予住房安居保障。省功勛教師、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名校長、市名師、市名班主任(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調入鹿城工作后尚未安排優惠住房階段,如其家庭在鹿城區均無住房,可以由區政府免費提供租賃房源或享受財政租賃補助。省功勛教師、特級教師(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租賃補助每月4000元,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名校長、市名師、市名班主任(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租賃補助每月3000元。享受租賃補助的年限最高不超過五年。
2. 省功勛教師、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名校長、市名師、市名班主任(或是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經第一學年骨干教師考核合格的,如配偶同為在編在崗教師,并且愿意調入鹿城區任教并經考核合格的,經核準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安排到相應學校任教;如配偶為非教育系統行政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可根據其工作特長、崗位性質,由鹿城區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領導小組幫助落實相應工作單位及崗位;其子女就學,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可自行選擇在鹿城區屬范圍內學校就讀。第三類教育人才子女就學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可優先享受照顧安排。第四類教育人才子女就學屬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階段學生的,可優先享受照顧安排。
五、聯系方式
鹿城區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相關工作解釋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
聯系電話0577-88262806、88262805。
應聘材料郵寄及電子郵箱地址:溫州市鹿城區紗帽河99號(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政工科)、郵編:325000;電子郵箱:lceduzgk@163.com
鹿城區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