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慈溪市“百名緊缺經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2017年應屆畢業生已由所在學校出具考察對象的考察鑒定材料,留學人員已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招聘考察,根據公告規定,確定下列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檔案寄到后,若檔案記載有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現將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2017年6月28日至7月4日
聯系電話:0574-63938255 監督電話:63981323
中共慈溪市委組織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