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須知
1.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他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體檢時,所攜帶的各類通訊工具須關閉并上交集中保管,體檢結束后領取。在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生隨身攜帶、使用通訊工具的,按違紀處理。
3.體檢人員家長、親屬、朋友等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隨同前往
體檢醫院,更不得與工作人員私下接觸,一經發現,以違紀論處。
4.體檢期間,應聘人員的體檢表按分組由引領員統一保管,個人不準攜帶。
5.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6.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8.請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對您的聘用;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9.體檢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10.應聘人員體檢期間要服從指揮,不準私自離隊,不準向醫務人員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經發現或舉報按作弊處理。
11.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請按有關規定辦理。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