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community)這個概念由來已久,最早可以追溯至盧梭對“國家-人民”關系的描述中?,F代意義上的共同體實際上是一些共享某種利益的條件下結成的集體,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歐盟。現代政治格局中,基于經濟因素、地緣因素、政治因素等出現了非常多的區域組織,這些組織都可以被稱為某種共同體。顯而易見的是,國際上現存的共同體組織都是以利益為目的獲得更大的發展紅利并內部共享,本質上都是利己主義的。隨著中國的發展壯大,也不斷參與并倡導構建共同體組織,如博鰲亞洲論壇(BFA)、上海合作組織(SCO)、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等。十八大以來,中國在不斷積極參與各類區域合作組織的基礎上,更提出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人類命運共同體”,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思想,充分展現了一種道路自信、大國風范和中國智慧。實際上是倡導平等合作的共同參與機制,希望突破西方“普世”理念發展模式的束縛,為包括一切社會形態下的后發國家提供一個具有包容意義的發展機會。
這是一種突破,它打破了傳統共同體對利益私有獨享的設計原則,首次把人類作為一個價值共享集體,倡導建立更加和諧的發展模式。將各國發展的“獨善其身”發展為“美美與共”,并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而習近平總書記這一對共同體概念內涵的擴充,體現的是與“利己排他”截然不同的“互利共贏”發展理念,這與馬克思恩格斯對共產主義事業性質的描述相一致:“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 這無疑顯示了中國作為發展中大國對世界發展趨勢的頂層設計和宏觀建構,更顯示了中國共產黨人的理論自覺和革命品格。這種“達則兼濟天下”的大國姿態,不僅彰顯了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化、現代化世界浪潮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更展現了中國自古以來不謀求一國之大以稱霸天下的仁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