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全區鄉鎮街公務員公開遴選區直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本次公開遴選計劃共20名。
二、范圍對象
本區鄉鎮街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副科級(不含副科級)以下公務員(含選調生)。
三、遴選職位
考試考察合格后,組織部門統籌分配到區直相關單位。
四、資格條件
1、2014年2月17日前考錄的鄉鎮公務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入鄉鎮街公務員隊伍的,放寬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8月31日前考錄的選調生。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4、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5、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遴選在金安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a.gov.cn/)、金安先鋒網(http://jaq.web.ahxf.gov.cn/)發布公告。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0日上午8:00至8月12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金安區委組織部干部股(415室)。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六安市金安區2017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a4紙雙面打印(需張貼照片)。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③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
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應根據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負責地審核報考人員所填信息。符合遴選條件的鄉鎮街機關公務員(選調生),所在單位及區主管部門應同意其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符合遴選條件的鄉鎮街其他單位公務員,須征得市或區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
報考人員要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三)資格審查
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管理權限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
(四)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報考人數與遴選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如未達到規定比例,經金安區區直單位遴選公務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核減遴選計劃至不低于2:1。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時限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須于8月15、16日正常辦公時間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區委組織部415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統一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根據遴選崗位計劃數,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金安區人民政府網、金安先鋒網等網站上公布。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面試成績按5:5合成綜合成績。
(六)考察和分配
按照遴選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由區委組織部成立考察組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結束后,由區委組織部牽頭進行統一分配。
(七)公示及調動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確定遴選人員名單,在金安區人民政府網、金安先鋒網對擬錄用人員及崗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用人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調動、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六、有關事宜
本次遴選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相關信息:請登錄“金安區人民政府網”、“金安先鋒網”進行查詢。本次遴選不指定用書、不舉辦和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3261191
中共六安市金安區委組織部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