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下發的《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70號)文件精神,對原有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進行調整,將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劃分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國際商務師為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外銷員為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職業的基本條件。
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
二、報名條件
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一)報考國際商務師: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二)外銷員: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國際商務師考試包括兩個科目: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和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均為主客觀混合試卷。
外銷員考試包括三個科目: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筆試(英、俄、日、法)、外經貿外語口語(英、俄、日、法)。其中外經貿綜合業務為主客觀混合試卷;外經貿外語筆試為主觀試卷;外經貿口語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閱讀試卷封二。
四、報名辦法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六、登記注冊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盡內容請參照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