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國資土地儲備中心為市國資委屬下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擬向社會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國土資源管理崗位:2人,從事土地收儲交易和管理工作。
2.行政管理崗位:2人,從事文秘、行政、經濟管理事務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寫作能力。
3.國土資源管理崗位: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土地管理專業,要求熟悉土地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驗。
行政管理崗位: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法律、行政管理、經濟類專業,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驗。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專業可適當放寬。具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的10個工作日后可以開始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2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點:佛山市人才市場,地址: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
2012年7月20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點:佛山市創業大廈20樓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215號。
聯系電話:88332690、88332663、88332661,聯系人:駱炳堅、伍亞支、李昕、李湘青。
(二)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兩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六、考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佛山市國資土地儲備中心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佛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7月5號。附件下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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