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的同學收到了報考公務員崗位所在地的人社局的電話。告訴他資格復審需要帶的資料其中包括“就業登記證”。我還沒有收到電話,但是估計要求也是一樣。但是我當時讀的是非國民教育的民辦學校的全日制本科。沒有這個“就業登記證”,讀的時候我的戶口沒有遷去學校,還在當地。現在我的戶口本上還是寫著高中學歷。然而我的畢業證我之前打電話給過人社局,他們是說可以報考公務員的,但是現在如果要我出具這個“就業登記證”。我該怎么說、怎么辦呢?還有這個就業登記證是不是只有統招的學生才有,還是我這個學校也有而是因為別的原因我沒有拿到手?急啊,望老師給予解答。謝謝。。。
回復:你好,通常只有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才有就業登記證,不知道你的學歷性質是什么?崗位要求的性質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