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原來在一所縣級所屬中學代課。我所報考的崗位(公務員)要求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該單位必須是具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比如縣學校的教師,如其人事管理權在縣教育局,只有縣教育局開具的證明有效,學校開具的證明無效),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我是否要到縣教育局開據證明才有效。
回復:你好,是的。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