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績合成和排名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60%、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永州衛計網、永州市中心醫院官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十、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成績合成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職數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市中心醫院人事科組織實施,市中心醫院紀檢部門監督。體檢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國家衛計委對職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職業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體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為準。
十一、考察與考核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核人選,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工作由醫院人事科組織實施,紀檢部門監督。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核而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體檢和考核合格但本人自愿放棄應聘崗位而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十二、資格復核
1、復核組織。資格復核由永州市中心醫院組織,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指導。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復核對象。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合格擬公示人員。
3、復核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原件。
在資格復核時限內不能提供證件、證明原件的視為資格復核不合格。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擬公示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核。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復核不合格。
十三、公示
醫院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永州衛計網、永州市中心醫院官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市中心醫院紀檢監察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資格復核、公示不合格或放棄所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十四、審批與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永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核準與實名制管理人員登記表》、《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和《永州市事業單位新進聘用人員登記表》,經市衛生計生委審查同意,分別報市編辦,市人社局批準后,按程序辦理進編,列入事業編制,納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市中心醫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紀律與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市中心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市中心醫院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違者,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十六、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醫院及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