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同時進入定向事業單位面試和公務員面試,并都通過的,是不是要他們放棄其一,否則是對國家照顧崗位的浪費,而想進的進不去,特別是對其中崗位的第二名不公平。希望提醒有關單位。謝謝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