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擬聘用馬娟同志(統一體檢時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待檢,現體檢合格)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察室(電話:2825770)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書面材料郵寄地址:馬爾康縣馬爾康鎮阿底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郵編624000。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派遣。在派遣之前需將檔案調到阿壩州人才服務中心。
辦理派遣手續時,考生須出具畢業證、身份證、戶口薄。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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