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號)文件的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徽商職業學院實際,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入圍比例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4: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11月1日—3日(8:30—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徽商職業學院紫蓬校區行政服務中心四樓第三會議室(乘車路線: 市內可乘車至繁華西路,換乘80路至徽商職業學院)
聯系電話:0551-68580673、0551-68580823
三、要求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審查。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資格審查表。其中:
(1)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此外,如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需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單位證明。
2. 資格復審時,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
3.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并分別在安徽省國資委及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
附件:徽商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徽商職業學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