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理工大學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結合,工、理、文、管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總占地面積160.8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75.21萬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
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5個,本科專業61個,12個天津市重點學科。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及天津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招聘信息欄目發布。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7.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研究生階段均須在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綜合性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外高校全日制學習,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士(不含專升本),30周歲及以下。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之內。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附件:《天津理工大學2017年第四批公開招聘計劃(思政崗位)》(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