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街道消防安全監管力量,切實有效地保障轄區內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管理員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消防管理員1名,負責海龍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消防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3.遵紀守法,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4.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6.有消防兵或當兵經歷優先聘用。
7.在鎮(街道)、園區、企業從事消防管理工作優先聘用。
三、工資待遇
試用期1個月,工資待遇按照海龍街編外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規定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14日起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12月14日至12月29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荔灣區海龍街道辦事處三樓309室(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聯系人:涂芬,電話:81522426
4、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應填寫《荔灣區海龍街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戶口簿復印件需復印戶口簿首頁),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五、考試時間
經我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電話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海龍街道辦事處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