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號)精神和學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現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合同工7名。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崗位說明書見附件):
一、工作單位:廣東海洋大學保衛處;
二、崗位名稱:主校區校衛隊崗亭;
三、崗位級別:特殊崗三級。
應聘人員須在2017年12月21日~27日內向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非編辦,和人事處合署辦公,湖光校區行政樓324房)提交《廣東海洋大學合同工聘用報名審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審核后退回)與復印件(存檔):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無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
4、體檢表;
5、婚育證明(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開具;按計生條例,超生人員五年內不予招工、錄用);
6、對應聘崗位有學位學歷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對應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要求的需提供資格證書或上崗證等證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2:崗位說明書
非事業編制崗位說明書1
單位名稱(蓋章):保衛處
崗位名稱 | 主校區校衛隊崗亭 | ||
崗位類別 | 特殊崗 | 崗位等級 | 三級 |
崗位職責 | 1、基本職責執行《廣東海洋大學校衛隊管理實施手冊》的規定。 2、嚴格遵守校衛隊交接班制度和校衛隊員執勤紀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3、接警。受理師生員工的報警,遇到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立即報告校園“110”及區內巡邏組。隊報警事項要記錄在值班日記。 4、瞭望。對視線范圍內的周邊進行巡視、瞭望,發現可疑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并及時報告”110”及巡邏隊。 5、盤查可疑人員。 6、填寫值班日記。 7、配合轄區內領導及其他隊員完成區內的治安保衛工作任務。 | ||
工作標準 | 1、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章辦事。 2、工作能力和服務意識強,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3、服從領導,團結同志,群眾基礎良好。 4、廉潔自律,干凈干事。 | ||
聘用條件 | 1、政治合格,熱愛祖國,熱愛高校安全保衛工作,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政歷清白。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優先。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會講普通話,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事[2009]43號)的其它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