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報經市人社局同意:采取個人報名、考試考核的辦法,面向全市公開招聘贛州市殘疾人法律援助站(贛州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贛州市殘疾人法律救助站(贛州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是贛州市殘聯直屬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制定全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做好全市殘疾人輔助器具供應、管理,配合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質量監督;開展輔助器具知識宣傳、信息咨詢、輔助展示、評估適配、輔具選配、使用指導、適應性改造等服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專業測試、筆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年齡在30周歲以下;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限贛州戶籍或配偶為贛州戶籍人員;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在校就讀的大學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5年內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崗位、專業、人數、范圍及資格條件
4、報名辦法: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先從網站發布上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5、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審查,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6、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發現考生與公告要求的報名條件不符的,即取消資格;通過資格審查考生,將由贛州市殘聯秘書科電話通知本人領取準專業測試準考證,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7、招聘計劃數與報考崗位人數之比不能低于1∶2,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招聘計劃數與報考條件的人數比例不足1∶2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專業測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工作由贛州市殘聯具體組織實施。
(1)專業測試(分值100分)
1、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專業測試準考證》。
2、手語翻譯崗專業測試采用視頻語音播放(或工作人員朗讀文字材料)和現場手語對話,應聘者進行手語翻譯,測評專家根據手語翻譯的準確性和規范性進行評分。
3、假肢裝配崗專業測試采取實際操作,應聘者進行小腿假肢測量取模,大腿假肢動態調整,大腿矯形器測量檢查,取模,測評專家根據假肢裝配操作的準確性和規范性進行評分。
4、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后,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未位同分者一并入闈。筆試試入闈人員名單及入闈者專業測試成績于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發布公告網上公布。
(2)筆試(分值100分)
1、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
2、入闈筆試人員按照《入闈筆試人員公告》要求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造成的缺額,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入闈筆試人員一次。若某崗位經遞補一次后,入闈筆試人數與招考人數之比仍未達到2∶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3、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綜合和專業知識。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專業測試成績的60%和筆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分者。入闈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在贛州市殘聯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1)入闈體檢與考核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由市人社局指定,體檢費用由市殘聯負責。體檢合格者列為考核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2)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并審核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3)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分者。
(四)公示與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社局核準后,在發布公告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進行,由市殘聯具體負責招聘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797—8391785
贛州市殘聯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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