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度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8年度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度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6名(詳見附件),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18年4月10日起同時在歙縣政務信息網(http://www.ahshx.gov.cn/index.html)、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66/30200/page_1.html),歙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969632.html)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本縣在編工作人員;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九、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縣衛計委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報批表》),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及考務電話:0559-6513244(縣人社局事業股)
0559-6522667(縣衛計委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559-6522659(縣衛計委紀檢室)
上述咨詢服務、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歙縣衛生計生委員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