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屯溪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經6月20日面試資格復審后,因部分考生未按規定時間辦理資格復審手續,被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招聘崗位考生缺額,依據有關規定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取消面試資格人員名單和遞補人員名單附后),請遞補人員按要求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一、面試時間及形式
面試時間定于7月1日(周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 點: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屯溪區政府6樓629辦公室,聯系電話0559-2596311)。
三、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根據具體招聘崗位要求提供以下證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資格審查表(本人簽署誠信承諾)、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等報考崗位所需材料。
2、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3、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機關服務滿5年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錄用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單位證明材料、錄用批復或錄用審批表皆可)。
4、若本人不能到現場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辦理,但除必須提供以上規定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證明書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面試前一天17:00,因故出現人員缺額的,不再遞補。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繳納80元面試費用,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黃山市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