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法檢系統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事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2018年普洱市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經上報計劃、網絡報名、筆試等環節。已進入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階段,要求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報考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進入體能測評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6倍比例范圍內。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前,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州(市)級及以上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執行。
1.體能測評時間: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
2.體能測評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當天,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測評,未按要求攜帶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4.體能測評結果現場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考生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3.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兩份)、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于資格復審后交審核單位留存)參加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將按照《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1.資格復審人員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公告的法檢系統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和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和遞補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首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2018年6月28日前完成,二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
3.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普洱市法院系統考生:在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思茅區茶苑路6號)辦公大樓四樓政治部。
報考普洱市檢察院系統考生:在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思茅區茶苑路37號)辦公大樓三樓新聞發布中心。
資格復審應攜帶的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國有企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企事業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及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8年畢業生中,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相關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是經過資格復審合格并確認參加面試等后續程序的考生。具體人員名單將于7日5日(星期四)在普洱黨建網上公布。
2.面試時間:2018年7日12日(星期四)全天,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崗位,采用模擬法庭控辯的面試方式。每場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所有考生按抽簽決定的場次以及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其他崗位面試方式,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4.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并攜帶《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參加面試。
四、體檢、考察
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不再進行遞補。考察環節如發現考生構成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按照管理權限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六、注意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必須及時地登錄普洱黨建網,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因未及時登錄官方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環節的相關后果。
其他未盡事宜按《云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等相關規定執行。
附:進入體能測評、資格復審人員
聯系電話: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879-2827314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