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平昌縣旅游產業發展中心系平昌縣旅游局下屬財政全
供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
二、選調原則
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擇優選調。
三、報名資格條件
1、政治過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本縣縣級部門及鄉鎮事業單位財政全供人員;
3、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熟悉旅游專業知識;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旅游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報名人員必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①報名時間: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②報名地點:平昌縣旅游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27-6223654。
③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畢業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如實填寫《公開選調平昌縣旅游產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在報名時現場領取。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旅游局、縣監察局負責。
3、考試
(1)筆試
①開考比例:筆試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不得低于2:1,如達不到2:1,相應調減選調人數。
②考試內容:筆試以應用寫作為主,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根據擬選調人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
根據擬選調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分+面試成績折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工作由縣旅游局負責。
5、調動
經考察合格人員,按管干權限及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對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無論任何時候,一經查證屬實,均取消選調資格。
2、嚴格選調程序和紀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不準徇私舞弊,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旅游局、縣監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229937
平昌縣旅游局 6223654
平昌縣監察局 6222563
平昌縣人社局 平昌縣旅游局 平昌縣監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旅游局選調工作人員登記表
《旅游局選調工作人員登記表.doc》來源于平江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6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