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8日,屬國有控股企業,為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提升公交服務保障能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人,現將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適當靈活地引進有特殊專長專業技術人才。
二、招聘崗位
崗位 |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其他要求 |
會計 | 1 | 大專及以上 | 財會相關專業 | 30周歲以上(含30歲) |
1、身體健康,道德品質優良,無不良紀錄; 2、專科以上學歷,財會計相關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取得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3、具有5年以上的會計從業經歷,具有3年以上企業主管會計從業經驗優先; 4、熟悉掌握國家相關會計法規、稅收政策,熟練掌握會計電算化操作和會計工作技能; 5、能夠獨立完成公司全盤賬物處理、銀行事項及報稅工作; 6、具有較強的財務統計、預測、分析能力,能夠獨立出具財務報表,針對財務數據進行分析; 7、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和財務軟件; 8、有較強紀律性和原則性,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9、良好的學習、溝通、人際交往、組織協調、承壓能力; 10、有較強的團隊精神,工作認真嚴謹,吃苦耐勞。 |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交事業,有志長期從事公交事業;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有較強的團隊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認真嚴謹,吃苦耐勞,執行能力強;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解除勞動關系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8年08月30日發布公告。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參加應聘人員于2018年08月31日至2018年09月10日24時前到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組織人事部(保山市隆陽區北城區義烏路以西遠征路以北)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見附表一);
2、國家承認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身份證、獲獎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確定面試人員與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情況,經公司查閱、核實報名信息,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應聘人員需攜帶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四)面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到場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五)確定擬招對象: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
(六)考核、體檢: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七)調劑替補:體檢、考核不通過或其它原因出現空崗時根據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相應崗位由高到低進行調劑替補。
五、待遇
(一)一經錄用,根據應聘者情況評定職級,工資2700.00元至4100.00元。試用期參與考核,工資按考核結果80%計發。
(二)考核參照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六、紀律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提交相關個人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海榮,聯系電話:0875-2222621,13708750722。
附件一:《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