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政府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相關招錄程序后擇優錄用。
二、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本次共招聘政府雇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3、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招聘對象需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崗位主要從事會計工作,要求熟悉會計知識、計算機操作和辦公軟件應用。
5、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學士以上學位,招收專業會計學(A120201、B120203)。考生報考專業及代碼以《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為準。要求報考人員報考時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錄用。筆試、面試評分實行百分制,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25日至9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地點: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填寫《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見附件下載)。報名須要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由招錄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并發給準考證。報名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考試
考試按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視筆試成績調整進入面試人數。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開始,筆試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考生。
面試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
經筆試、面試確定考生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考生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后放棄聘用資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遞補體檢人選。
(四)組織考察
由招錄單位派出考察組,對通過體檢人員進行考察和綜合評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特別是要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
(五)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試用期為2個月,初次聘期為3年(含試用期)。勞動合同期滿,本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續聘或解聘意見。雙方同意續聘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肇鼎府辦【2016】7號)標準執行。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考生報名后請密切留意鼎湖區政府門戶網上本次招聘的相關公告通知。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本公告由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758-2623303,聯系人:賴汝平(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肇慶市鼎湖區殘疾人聯合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