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8月23日至24日
上午:8:50----11:50
下午:13:30---16:30
2、資格審查地點: 綜合類(含報考泰山學院、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市高級技工學校的考生)和衛生類考生資格審查地點:泰安市就業辦(泰山大街231號)四樓會議室;
教育類(市直中小學和大津口中學)考生資格審查地點:市政府大樓C808房間。
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務必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向招聘單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并加蓋公章)及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報到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并加蓋公章)、復印件或泰安生源地證明材料(升學遷出時的戶籍管理部門出具)。
屬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2012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已經正式參加工作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視為自動放棄。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應根據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證明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繳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四、其他事項
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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