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
《甕安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有關內容更正的公告
甕安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第七條(二)資格復審章節中,有關內容前后表述不一致,經研究:將“經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含3:1)比例的職位,按規定調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調減后仍達不到3:1(含3:1)比例的職位,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更正為“經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按規定調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調減后仍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特此公告
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wengan.gov.cn/xwdt/tzgg/201912/t20191213_31769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