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醫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員部分崗位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公告
根據《池州市人民醫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池州市人民醫院2020年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上機測試成績》和《池州市人民醫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崗位筆試成績》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現將部分崗位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此次資格復審對象為2001、2002、2003、2004、2006、2008、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6、2027、2028、2029、2030共23個崗位入圍專業測試人選(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0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
三、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到池州市人民醫院。如因疫情原因學校推遲發放畢業證書的,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規培證、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學歷證書到池州市人民醫院。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學校推遲發放畢業證書的,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由市人民醫院和市考試中心共同進行審核,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專業測試資格。出現入圍人員缺額的,在7月8日等額遞補。
(四)專業測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專業測試通知書上進一步明確。
四、防疫要求
本次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疫情防控,將嚴格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相關要求執行,請考生仔細閱讀本公告附件并具體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考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以下簡稱“安康碼”)。考生應持續關注“安康碼”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紅碼”、“黃碼”考生應咨詢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按要求通過每日健康打卡、持碼人申述、隔離觀察無異常、核酸檢測等方式,在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前轉為“綠碼”。“安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其中對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前14天有國(境)外、北京或其他中、高風險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還必須持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
2、考生在專業測試當天應至少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考生在進入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現場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安康碼”、配合檢測體溫并填寫《承諾書》。“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
3、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當天要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現場,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期間,考生應自備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在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入場及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建議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4、 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前未完成轉碼的少數“紅碼”、“黃碼”考生,請考生與池州市人民醫院及時聯系,可于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當天前往現場,出示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證明等材料,如實報告近期接觸史、旅行史等情況,并作出書面承諾,經核檢后安排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和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5、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當天考生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按《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明確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置。根據防疫形勢如另有要求將短信通知。
6、考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屆時,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諾:“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填報、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保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聯系電話:0566-2816108、2816426
附:
池州市人民醫院
2020年7月1日
文章來源: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portal/?6BE5BB67-A2A6-4C4A-B805-9FF6E6B8F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