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年公開選聘特聘崗位專干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特聘崗位專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條件
(一)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設“工程管理”崗位,具體崗位詳見《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選聘特聘崗位專干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選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國家秘密;
4.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22日上午10:00-2020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報名期間,我局可根據報名人員情況隨時開展選聘考核工作,所有崗位選聘完畢即終止接受報名,我局將通過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進行公告。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通過智聯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
http://gmcg2020.mikecrm.com/mHtuIMv。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項:報名系統僅支持PC端,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進行報名。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18028729708,聯系人:周小姐
報名聯系電話:0755-88211772,聯系人:朱小姐。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初審和考核
由我局遴選委員會按照專業學歷背景及相關性、學術業績與選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擇優選擇參與考核人員。具體考核安排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過初審的將不作另行通知。
(三)復審和體檢
根據考核成績高低順序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和體檢人選。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或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過資格復審和體檢的考生,列為擬聘用對象,相關名單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后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區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核前,應按要求提供相關健康證明材料。
(二)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選聘 特聘崗位專干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選聘特聘專干報名材料清單.zip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年7月22日
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特聘崗位招用需求表 (一般特聘) | |||||||||||
崗位類型 | 崗位編號 | 擬招用 人數 | 最高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研究生專業 名稱及代碼 | 本科專業 名稱及代碼 | 其他報名條件 | 崗位工作內容 |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 備注 |
工程管理 | GMCGJTP01 | 1 | 40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 | 碩士學位及以上 | 建筑學(A0813) 、土木工程(A0814)、工程管理碩士(專業碩士A120102) | 土木類(B0811) 、建筑學(B081001)、房地產開發與管理(B120104) | 1.具有3年及以上園林綠化、建筑、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其中1年及以上工程團隊管理經驗,有完整項目經驗;熟悉工程建設項目工程管理流程和體系,主持或參與過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具有較強的工程計劃、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管理把控能力; 2.以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且符合研究生專業要求,并具有中級工程師以上職稱;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報考學歷條件可放寬至全日制本科,且符合本科專業要求并取得相應學士學位。 | 1.負責園林綠化、建筑立面、城市照明、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管理; 2.承擔項目從總體規劃、立項可研、方案設計、報批報建、施工建設、竣工驗收、審計結(決)算等全流程管理。 |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7913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