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2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的有關規定,我們于8月23日、24日、29日、30日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了集中資格審查,有的考生主動放棄了面試資格、有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有的考生不能按照要求提報相關證明材料。根據有關規定,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不能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對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空缺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名單附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請面試遞補人員于2012年9月1日至2日到市政中心A5035房間(市直中小學遞補人員到C808房間)進行資格審查,時間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請面試遞補人員務必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面試遞補員,在面試遞補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向招聘單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并加蓋公章)及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報到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并加蓋公章)、復印件或泰安生源地證明材料(升學遷出時的戶籍管理部門出具)。
報考市直中小學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屬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2012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已經正式參加工作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視為自動放棄。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應根據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證明材料。
面試遞補人員在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繳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四、其他事項
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工作流程
1、向招聘單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等各類材料。
通過資格審核的,由招聘單位審核人員在《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2、憑招聘單位簽字蓋章的報名登記表到開票處領取繳費單據,到各銀行網點繳納面試考務費。
3、繳費后到開票處交回第1、2、3、5聯單據,考生留存第4聯單據,并將所需上交材料交開票處工作人員。
資格審查完成。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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