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賓陽縣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為做好2021年賓陽縣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面試入圍人選)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員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有任何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列入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參加面試的,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被遞補面試入圍人選由賓陽縣教育局電話通知。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賓陽縣教育局、賓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
2021年7月8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7月10日、7月11日雙休日休息)。
四、面試資格復審地點
賓陽縣賓州鎮財政路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副樓一樓接待室,電話:0771-8229591,傳真:0771-8233678,郵箱:rs8223408@126.com。
五、面試資格復審的材料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畢業證;
3.教師資格證;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
5.身份證;
6.用人單位出具的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或合同(工作時間截止2021年4月6日,崗位不要求一年工作經歷的可不提供)。
以上1、6項交原件,2、3、4、5驗證原件、留復印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如報考人員不能提供真實、有效證件的(如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身份證、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所需的條件證明材料),或《報名登記表》上所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畢業證,但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同時在考核前提供原件審核,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六、其他要求
(一)報考人員需按招聘職位崗位條件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由報考人員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等),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外省籍報考人員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可電話聯系(0771--8229591),經面試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先在面試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通過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審核合格方能參加面試。
(四)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說明包含: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和代碼、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本人簽名捺手印,材料可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將在面試日前3天統一書面通知面試人員。
(六)面試資格審核時需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必須進行體溫檢測、亮綠碼,持“廣西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須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賓陽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8229591
附件:1.2021年賓陽縣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面試入圍人選名單
2.授權委托書(樣式)
3.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4.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樣式)
賓陽縣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1:附件1:2021年賓陽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公布用).xlsx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XXX 性別: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 性別: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本人由于…………,故不能前往辦理…………相關手續,現特委托……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全部認可,并承擔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止。
委托人: (親筆簽名摁手印)
2021年 7 月 日
附件3:
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 。
本人在2021年南寧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中,報考了XX學校XX崗位,崗位代碼: ,現已入圍面試,因 個人原因,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特此聲明。
聲明人:(親筆簽名摁指印)
2021年7月 日
附件4:
工作經歷證明
茲有我單位XXX同志,男,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XXXXXXXXXX,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單位XX部門從事XX工作。
特此證明(此證明僅限2021年南寧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核用)。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負責人聯系手機:
開具證明人(簽名):
開具證明人聯系手機:
XX單位(蓋章)
2021年7月 日
文章來源:http://binyang.gov.cn/yw/tzgg/t4794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