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衛生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威遠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威人發[2006]14號)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威遠縣衛生局所屬21個醫療衛生單位均為政府舉辦的事業單位,其中縣婦幼保健院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全額撥款性質,縣第三人民醫院為自收自支性質,其余醫療衛生單位為差額撥款性質,主要履行全縣及轄區內人民群眾的防病、治病、康復、健康教育等服務職能。
二、招考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三、招聘單位及招聘人數(共招聘90名、具體詳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1、威遠縣人民醫院:14人
2、威遠縣中醫院:14人
3、威遠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人
4、威遠縣婦幼保健院:4人
5、威遠縣第三人民醫院:12人
6、威遠縣第二人民醫院:5人
7、龍會中心衛生院:2人
8、鎮西中心衛生院:7人
9、山王中心衛生院:2人
10、新場中心衛生院:3人
11、越溪中心衛生院:4人
12、鋪子灣鎮衛生院:2人
13、界牌鎮衛生院:3人
14、向義鎮衛生院:3人
15、東聯鎮衛生院:2人
16、靖和鎮衛生院:1人
17、高石鎮衛生院:2人
18、觀英灘鎮衛生院:2人
19、碗廠鎮衛生院:1人
20、連界鎮衛生院:4人
21、小河鎮衛生院:2人
四、招考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內公開招聘。
五、招考條件
1、基本條件:參加考試聘用者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思想品德好,熱愛衛生工作,愿意為威遠縣衛生事業服務。
2、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全日制成人教育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報考衛生專業崗位需同時具備相同專業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
3、報考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威遠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六、資格初審及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1月2日。
2、報名地點:威遠縣衛生局人事股(地址:嚴陵鎮河東街70號,聯系電話0832—8103498)。
3、報名程序: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考本崗位須具備的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由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意見的《威遠縣衛生系統在職人員參與招聘申請表》;報名時每人交筆試考試費50元/科,進入面試者須交面試費80元∕人。
4、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 且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5、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 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七、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考生于2012年11月19日--11月21日在縣衛生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2012年11月24日上午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絀知識》(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公文寫作以及職業道德和事業單位知識) 和《專業知識》(總分100分,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其中報考電力技術和財務管理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絀知識》(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公文寫作以及職業道德和事業單位知識)。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其中《公共知識》占總成績的30%(管理、財務崗位公共知識占總成績的70%)、《專業知識》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每個考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確定面試對象。以抽簽確定順序,按順序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對象;如形不成競爭態勢的,進入面試人員的總分低于本次面試考生總成績平均分數者不予體檢、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
九、考核
體檢合格者在縣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對其進行考核。
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或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及報到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招聘公告由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威遠縣衛生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2-8103498、8241629)。
特此公告
附件:威遠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威 遠 縣 衛 生 局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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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doc》來源于四川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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