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紀委監委公開優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市紀委監委決定面向全市公開優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崗位及名額
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工作人員4名。
二、公開優選范圍
河池市范圍內,在職在編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機關工勤崗位人員和控制數編制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服從安排;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3.已進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全日制學歷須為大專以上;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相關崗位要求的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含)以下(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7.在現單位任職時間、服務期限等條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圍內可調動的條件,即《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修訂)》(河組通字〔2019〕120號)、《關于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進行部分調整的通知》(河組通字〔2021〕21號)的規定。
(二)專業要求
法學類、公安學類、司法執行及技術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中國漢語言文學及文秘類、會計與審計類、土建類、心理學類、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專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與市紀委監委機關、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以及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以及法律規定有關回避情形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有關工作地區、工作單位、最低工作時限等有限制性規定的人員,見習(試用)服務期未滿的人員,約定服務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優選工作人員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2年7月2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優選步驟和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7月22日至7月31日。
(二)報名方式及須提供材料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填寫《河池市紀委監委公開優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以及有關材料發送至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郵箱3229579@hechi.gov.cn。郵件和報名表統一命名為“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姓名”。
2.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時報送,插入藍底證件照,本人手寫簽字掃描為PDF格式);
(2)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由現所在工作單位簽署“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公章,掃描為PDF格式);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由現所在工作單位簽署“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公章,掃描為PDF格式);
(4)近期生活彩照1張(五寸);
(5)擅長文稿寫作的,提供近年來本人主筆撰寫的綜合文稿(含單位主要領導講話稿、經驗材料、綜合性報告等)或者發表的理論、調研文章5-8篇(文稿內容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經所在單位蓋章確認,掃描為PDF格式)。
報名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證明資料,準確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保證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報名咨詢電話:0778-3229579。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干部基本條件,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優選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報名人員提供情況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四)面試
采取統一集中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綜合干部基本條件和面試表現,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考察情況,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優選資格,并根據考察情況遞補體檢人選。
(六)公示、調動和任職。綜合干部基本條件及考察、體檢等情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調動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調動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
五、有關要求
報名者在報名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面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在公開優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市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附件:河池市紀委監委公開優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022.7.22.docx
文章來源:http://hc.gxrc.com/Article/info/3b94d6d1-422d-42f4-b528-ec2f464f91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