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陽鎮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甸陽鎮人民政府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
(一)城鎮公益性崗位保潔員2名,工作地點:施甸縣甸陽鎮大竹蓬村1人、張家社區1人,工作內容:環境衛生整治。
(二)聘用人員由施甸縣甸陽鎮人民政府加強監管,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用人單位進行管理與使用,履行城鎮公益性崗位——保潔管理的有關職責。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施甸縣甸陽鎮戶籍居民;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招聘對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52周歲以內;男性50周歲以上,57周歲以內)、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其中: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為公益性崗位安置重點)和連續失業 6 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連續失業3 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
4、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保潔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6、在施甸縣辦理了《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五類就業困難人員,并且符合公益性崗位錄用條件人員。
7、已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滿三年及名下有營業執照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8、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退伍軍人、中共黨員優先招聘,并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處罰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保潔工作的。
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9、有其他不適合從事保潔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所需材料
1、招聘公告發布:(2023年11月06日—21日)
在甸陽鎮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地點:施甸縣甸陽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甸陽鎮人民政府南邊一樓)。
3、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施甸縣甸陽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等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進入面試。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由施甸縣甸陽鎮人民政府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通過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薪金待遇1690元/月(含五險一金),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由甸陽鎮人民政府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未盡事宜由甸陽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八、咨詢聯系方式
甸陽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楊 穎 聯系電話:15887670492
甸陽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趙開鳳 聯系電話:18725272014
甸陽鎮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a4Eomi15QKCmHJedxWLS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