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
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規定,現將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計劃共8名。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
二、招聘條件
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備《崗位計劃》要求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應聘。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和所需的專業或其他資格。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新進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體以《崗位計劃表》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文山州內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6.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吸毒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5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報考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可視為2025年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專業應當與崗位要求相一致)可報考招聘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崗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2025年底尚未結束的,不得報考醫療衛生單位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由文山州衛生健康委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實施。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6日至6月6日。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具體通知。
(二)報名方式
本次緊缺崗位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本通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2025年文山州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小一寸照片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并主動電話聯系告知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聯系方式具體見崗位計劃表),未按要求發送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讀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報名(須于2025年底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提交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后續的考核招聘工作。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將在招聘過程中適時進行復審,一經發現弄虛造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招聘考試和聘用的資格,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四)招聘方式
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并列進行加試。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五)考察體檢
按照報考人員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4.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關文件與通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若報考人員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未在發布計劃的專業需求中,報考人員如認為所學專業與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單位提交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定。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應關注當地的天氣、交通、住宿等情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
(四)本次緊缺崗位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在工作時間內與招聘單位或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聯系電話、通告及有關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如下:
文山州人民醫院:0876-2122374
文山州皮膚病防治所:0876-2188152
文山州第二人民醫院:0876-3039579
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0876-2195746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szrsj.ynws.gov.cn/
五、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二)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招聘過程中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六、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現將舉報電話公布如下:
中共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876—2197976
附件:1. 2025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單位緊缺崗位第二次招聘計劃表.xlsx
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5月16日
來源:https://wszrsj.ynws.gov.cn/wszrsw/tzgg/pc/content/content_1923304124835028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