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江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殘疾人崗位)聘用制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綏江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人數1名(殘疾人崗位),主要從事辦公室后勤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綏江縣戶籍或常住地在綏江縣的人員;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單位安排和管理;
3.大專及以上學歷,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5.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
2.報名地點:綏江縣人民法院四樓政治部406室,聯系電話0870-7626402。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采用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方式,經審查,符合應聘條件的填寫《綏江縣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編外聘用制人員報名表》。應聘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4.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小2寸證件照片4張;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面試
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組織面試,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規定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四)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每月工資4000元(含單位應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績效),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每月工資1600元。合同期滿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聘用人員在履行合同期間違反單位管理規定或不勝任工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須依法辦理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綏江縣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9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Wj9tI-bZ80c_Jy6_mO_q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