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簡章》要求,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決定,對入圍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審體檢范圍考生(保安、社區協警崗位除外)進行政審和體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及要求
1、請參加體檢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于2013年1月25日上午8:00前到莘縣人民醫院院內小廣場集合,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
2.參加體檢考生體檢前不得吃早餐、不得飲水。
3.考生體檢需向縣醫院繳納體檢費120元,由縣醫院直接收取。
4.考生在體檢醫院內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5、禁止其他人員陪同體檢,凡陪同考生體檢的家長、親友一律在醫院外等候。
二、政審時間及要求
政審時間:1月25日—30日
政審要求:
1、考生所在單位:由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委會填寫,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由服務單位填寫。
2、當地計生部門意見指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行為,未結婚的考生不用填寫,但要在《政審表》中明確填寫“未婚”。
3、主要表現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有無參加非法組織、主要缺點或不足。
4、當地公安部門是指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當地公安部門意見指有無違法行為記錄。
5、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縣直事業單位由各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填寫,鄉鎮計生站人員由縣計生局統一填寫。鄉鎮(街道)站所、社區人員不用填寫。
政審在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下午16:00前由考生本人將政審表交人事行政服務大廳(縣政府四樓)。
附: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非保安、協警類)進行政審體檢名單.http://www.sxrsj.gov.cn/News_View.asp?NewsId=401
莘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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