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麗水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審計工作、工程技術與管理、施工管理員、項目管理員各1名,共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能吃苦耐勞、廉潔奉公。
2.具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處理日常事務。
3.年齡一般要求45周歲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詳見《麗水學院崗位說明書》(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填寫《麗水學院工作人員招聘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報名表和具體招聘崗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于2013年2月28日前(節假日除外)到麗水學院人事處報名(報名地址:浙江省麗水市學院路1號,郵編323000;聯系人:吳老師;聯系電話:0578-2271349;報名方式:電子郵件、現場、信件均可;Email: lsxyrsc@126.com)。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面試。
(二)面試
按專業成立面試專家組,主要面試相關專業知識。面試前一天,對通過電子郵件、信件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三)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結果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麗水學院校園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公布聘用。
(五)簽訂人事代理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招聘人員為人事代理(編外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包括在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限內。在試用期內如聘用人員達不到崗位工作要求,單位終止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錄用,并簽訂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附件:1. 麗水學院崗位說明書
麗水學院
201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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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學院工作人員招聘登記表》來源于麗水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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