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行業協會人才工作站,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高層次人才的柔性引進力度,積極搭建校企人才科研合作平臺,加快為我市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人才智力服務。2013年我局繼續依托“鄂、川、渝教育部直屬高校溫州實習基地”開展高校研究生實習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形式
有效利用“鄂、川、渝教育部直屬高校溫州實習基地”的載體作用,由我市各企事業單位組織一批亟待解決的項目和崗位需求,各參與研究生溫州實習基地的高校按照需求組織一定數量的研究生開展對口項目實習,實習時間為1-3個月。實習期滿,經實習研究生與實習單位自愿協商,畢業后可作為高層次人才引進落戶我市。同時,以“實習基地”為紐帶,逐步吸引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團隊參與我市經濟建設,并在項目成果轉化、技術研發等方面加強合作。
二、工作流程
各參與“實習基地”的企事業單位根據項目和崗位需求填報《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征集表》(附件1),分別報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由各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匯總后填寫《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匯總表》(附件2),于2013年4月15日前報送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將各地、各單位上報項目匯總后報送有關高校,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各高校于6月底前完成有關項目與研究生實習的對接,并將對接情況及時通知各地、各單位人事部門。參加實習的研究生確定后,實習單位要及時與研究生聯系溝通,做好實習項目開發研究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其它事項
市政府為來溫實習的研究生提供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補助,并承擔研究生在溫實習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所需經費在市人才工作專項基金中列支。實習單位也應為實習研究生提供相應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實習研究生的食、宿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往返硬臥車票由實習單位解決。實習期間,實習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實習研究生的管理,實習期滿后,對實習研究生的實習表現作出客觀公正的鑒定,并填寫《高校研究生實習鑒定表》(見附件3)。實習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就有關項目任務、技術與商業秘密及實習期間的生活補貼等內容與實習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進行約定。
開展高校研究生來我市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旨在搭建“大院名校”與我市企業之間人才智力和項目供需互通的橋梁,也是為建設“三生融合·幸福溫州”而構建人才高地的一項重要舉措。因此各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深入發動,做好項目的征集、對接和落實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積極穩妥地做好研究生實習期間的有關管理和服務工作,切實把研究生溫州實習基地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實習基地”作為我市引才引智有效途徑的重要作用。
聯系人及電話:潘劍龍 88966098
葉文燕 88627828
傳 真:88302718
(參與研究生溫州實習基地高校與專業簡介,請登陸溫州人才網瀏覽)
附件:1. 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征集表
2. 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匯總表
3. 高校研究生實習鑒定表
4. 研究生實習(實踐)協議書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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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征集表》《高校研究生實習項目匯總表》《高校研究生實習鑒定表》《研究生實習(實踐)協議書》來源于溫州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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