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的老師們,我想請問下:
1.這次公務員考試【學歷性質要求】那一欄下面規定為國民教育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以報考么?
2.兩年基層工作經驗證明這一個需要什么時候出具?是筆試報名之前還是筆試過了之后面試環節需要?
3.我是2011年9月參加的大學生志愿者,是否今年的公務員依舊不能報考四項目的崗位?
回復:你好,1、可以。
2、資格復審時出具。
3、是的,還未滿服務期。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