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以下簡稱“法官學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屬的法官培訓機構,也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成人高等法律院校,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承擔的主要任務是法官及預備法官培訓,同時也承擔高級法官博士、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及法律專業大學本、專科學歷教育。根據法官學院發展的需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法官學院計劃于2013年招錄高校畢業生2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的職位、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錄職位
法官學院計劃招錄的2名高校畢業生的職位是民商事審判教研部和行政審判與綜合理論教研部教師,具體專業要求及名額如下:1.民商法專業博士1人;2.公共管理專業博士1人。
(二)招錄對象
法官學院招錄的對象為符合職位要求的全國統一招生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優秀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招生)。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
3、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熱愛教育事業;
6、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7、具有相關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優先考慮。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錄工作的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取郵遞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7日至4月9日。報名者以投郵日期為準,并須于投遞之日起3日內向學院人力資源部電話查詢郵遞結果。
報名者在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1)經所在院(系)學生主管部門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國家法官學院2013年招錄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樣式附后)1份,對所獲獎勵須提交獲獎證書的復印件;(2)經所在院校教務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的報考者攻讀報考學歷期間的主要課程學習成績復印件1份;(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其中一張貼于簡歷上)。
2、資格審查
法官學院將根據上述招錄條件和招錄職位的要求及時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于2013年4月17日前通知有關報考者。
(二)筆試
筆試為專業科目筆試,具體內容包括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和知識以及中文寫作。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地點在法官學院。
(三)面試
法官學院將根據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時間為2013年4月24日,地點在法官學院。
(四)試講
法官學院將根據報考者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確定參加試講的人員。試講時間為2013年4月26日,地點在法官學院。可參加試講的人員需同時進行體檢。
(五)考察錄用
法官學院將根據筆試、面試、試講和體檢情況按程序決定考察對象人選并派人到畢業生所在院校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按程序報批錄用。
三、聯系方式及聯系人
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天成橋甲1號
郵政編碼:101100
聯系電話:010-67559023、010-67559156
傳真:010-67559156
聯系人:馬老師、曹老師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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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官學院2013年招錄高校畢業生登記表.doc》來源于北京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網,最近更新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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