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須知
1、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體能測評通知書。
2、各考生到達考點后,請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自覺按體測通知書分組進行排隊,將手機關機上繳(待體測后再發還),核對信息、簽到,簽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參加測試時,著裝不作統一規定,以運動類服裝為宜(請勿穿釘鞋)。
3、各考生體能測評后,由工作人員安排地點,等待公布合格名單。
測試前,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程,提前做好充分準備,防止測試時肌肉拉傷等現象發生,并在測試時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臟病等情況不能參加測試的,應提前告知現場工作人員,以免發生意外。否則后果自負。
因生病、意外受傷、懷孕等情形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可在同職位考生中進行遞補。
二、體檢須知
1、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一張(背面寫好姓名、職位代碼)參加體檢,將手機關機上繳(待體測后再發還)。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
2、服從領隊的安排,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嚴禁擅自離隊,嚴禁交換體檢號牌,嚴禁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系。
3、如實填寫體檢表第3頁,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4、當天采血、B超檢查前,須禁食。采血、B超檢查結束后統一吃早餐。
5、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請此類人員告知領隊。
6、積極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體檢醫師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檢查、檢驗項目的,體檢人員應予以配合。
7、對視力、血壓兩個項目的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考生對以上兩個項目要求復檢的,須當場進行,對體檢結束后提出視力、血壓兩個項目復檢申請的不予受理。
8、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及時向領隊反映,體檢結束后,本組統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離開。
三、注意事項
1、各考生應準時到達集中地點,遲到15分鐘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2、此次體能測評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人員,未參加體能測評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取消下一環節資格。
3、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MP3、MP4等電子產品參加體檢。若有攜帶的,須關閉后,全部統一上繳領隊集中保管。否則一經發現,作違紀處理。
4、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及體檢合格的考生,按招錄計劃1:3比例進入面試。
友情提醒:體能測評用時較長,請報考人員自備適量的食品和水。
聯系電話:
市公安局:0516-83978155;徐州監獄:0516-85636042;
彭城監獄:05168-3163025;
市委組織部:0516-83733169;市公務員局:0516-80800319。
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徐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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